江苏省人民政府 回复选登 咨询我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08 17:22:10  评论(/)

详细信息

标题

咨询我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相关规定

提交日期

16:59:12

内容

来信咨询2020年我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相关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16:59:12

回复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回复内容

您好!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是社会关切的民生焦点,规范招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于今年2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面布置了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电脑随机派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电脑随机录取等具体招生工作属地方事务,省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不应代替。

下阶段,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根据省通知要求,公布省、市、县、校四级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畅通各类信访举报途径,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期间,省教育厅将开展招生工作检查,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切实保障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